2005年4月6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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候鸟型“飞车党”判了
陈卓 江国根

  本报讯 台州有史以来破获的最大一起街面飞车抢夺案(本报2004年12月15日曾以《候鸟型“飞车党”折翅温岭》为题作详细报道)近日宣判。陈发福等13名被告人分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8个月不等。
  去年3月至8月间,温岭各地连续发生街面飞车抢夺行人金项链的案件,一时人心惶惶。当地警方辗转几地,最终抓住了这伙人。
  温岭市法院经审理查明,这13人中有10人实施抢夺67起,2人收购赃物,1人销售赃物,形成了从抢夺、收赃到销赃的“一条龙”。被告人陈发福、唐小红等10人两两结伙骑摩托车从行人的脖子上抢夺金项链65起,其中最重的一根约123克,经鉴定价值达13241.30元。被告人龙绪平在温州平阳以3万余元向陈发福、唐小红购买了6条抢得的金项链,销赃途中被警方抓获。经鉴定,这6条金项链价值4万余元。而被告人陆华斌用5万元向陈发福等人购买的9条金项链,经鉴定价值54331.10元。杨铭松将明知是抢夺而来的金项链送到陆华斌处出卖,并分得出卖价中的1500元。
  法院认为,陈发福、唐小红等10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与人结伙,趁人不备,公然夺取他人财物,已经构成抢夺罪,是共同犯罪。其中,陈发福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,并处罚金1万元,剥夺政治权利3年。龙绪平、陆华斌构成收购赃物罪,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。杨松铭构成销售赃物罪,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,并处罚金1000元。另外,他们作案用的4辆二轮摩托车和一把电子秤予以没收。